加快推进有关船员的立法 为航运强国筑牢法治根基
——访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倪迪
发布日期:2025-03-07   作者:记者 孙臻稷 董凡 通讯员 詹黎明   字号:[ ]

  全国两会上,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倪迪提出了要加快推进有关船员的立法,引起广泛关注。日前,本报记者就此对倪迪代表进行了采访。

  记者:请您概括地谈一谈为什么要加快推进有关船员的立法?

  倪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从全球主要航运国家的发展历史来看,拥有较强话语权和影响力,能够推动全球航运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是航运强国的一个重要标志。我国在船员领域的法律规则塑造较为薄弱,目前最高等级的专门船员制度规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但其内容主要侧重于船员管理,对于船员队伍的战略地位、船员队伍发展规划、船员权益保障等方面缺乏具体的制度保障。假如制定专门的“船员法”,就可以解决诸如我国履行国际海事劳工公约缺乏系统法律制度安排等一系列问题。

  记者:除了完善法律规则的要求,加快推进有关船员的立法还有哪些原因?

  倪迪:建设高素质船员队伍也是推动有关船员立法的重要原因。近年来,我国船员队伍建设出现了后继乏人的迹象。根据中国海事局编发的《2023年中国船员发展报告》,2015至2023年,全国持有效国际航行海船适任证书的船员总体规模从31万人下降至23.2万人,三副、三管轮持证人数从2018年3.4万人跌至2023年1万人,为5年前的29%。同时,航运业绿色低碳智能快速发展对船员队伍提出了新要求,船员需要从单一技能人才向复合型人才转变。面对这些严峻的发展问题,有必要通过立法构建系统的船员队伍建设体制机制。

  记者:船员权益保障问题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您认为推进有关立法在这方面能发挥什么作用?

  倪迪:众所周知,从事船员工作很艰苦,也面临着很多风险。船员权益保护是国际劳工组织关注的重点,也是提高船员职业吸引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关键因素。目前有关船员特殊劳动权益法律保障仍然不足,相关法律对船员权益保障的范围较为分散且层级较低,实践中发挥的作用有限。相比之下,国外航运大国或海员大国对船员单独立法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通过立法可以系统性设定船员社会保障权利框架,涵盖失业津贴、休假适用、在船福利及伤病医疗等多方面的重要保障,提高船舶航行安全性和行业吸引力,为我国航运业发展筑牢船员权益保障的法治根基。

  记者:看得出来,您对推动有关船员立法充满信心,那您认为在加快推进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哪些问题?

  倪迪:在推进立法的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船员的战略地位、船员队伍发展规划、船员权益保障等问题,确保有关船员的立法能够为我国航运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制度保障。同时,要充分借鉴国外航运大国或海员大国对船员单独立法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快推进制定出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我国航运业发展需求的有关船员的法律。

  记者:谢谢倪迪代表接受我们的采访,相信在您的努力下,推进相关立法工作一定会取得积极进展。

  倪迪:谢谢,我作为来自远洋船舶一线的代表,一定会尽职履责,为推进相关立法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