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特运首次为国内客户成功运作大型进口设备全程物流供应链项目
发布日期:2021-07-16  作者:盛华燕  访问次数:  字号:[ ]

  本报讯 通讯员 盛华燕报道 7月5日,在广州南沙,当最后一台新造船发电机组从驳船平稳吊卸到码头,顺利交付到某大型造船厂货主手中,宣告中远海运特运承运从芬兰进口大型新造船用发电机组及备件的门到门全程物流项目第一批次运输工作圆满完成。本次端到端全程物流项目的成功运作,彰显了特运为国内企业进出口大型设备提供整体物流供应链解决方案的能力和实力,为公司后续与国内包括众多船厂在内的企业开展设备进出口全程物流运输业务合作奠定了良好开局并积累了实战经验。

  该端到端全程物流项目包括8台发电机组及其相应备件,共分4批次出运,其中发电机组分两批次出运,每批次4台;备件也分两批次出运。运输范围包括从瓦锡兰芬兰工厂接货到国内船厂工厂交货的全程物流运输,同时办理全程货物运输保险和清关工作。整个运输过程包括芬兰境内从工厂到劳马港的陆路运输,从劳马港到中国珠海港高栏国际货柜码头的远洋海船运输,再从珠海港高栏国际货柜码头到广州南沙船厂码头的驳船运输,以及最后在船厂工厂交付货物,历时62天,涉及环节众多、相关方众多。

  中远海运特运工程物流项目小组从船期、路线、成本、安全性等多个维度综合考量、反复比对,精心设计整体运输方案,同时通过协同内部资源和整合优质外部资源,确保了整个运输过程高效、流畅、经济和安全运转,最终顺利完成端到端货物交付。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设备原本是CIF贸易条款,一直由国外厂家负责运输相关业务,国内船厂仅负责国内接货。这种模式对于船厂来说虽然较为简单省力,但没有运输主动权,运输成本较高,而且若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相关理赔工作也非常困难和繁琐。针对这些弊端,中远海运特运多次与船厂沟通,尝试说服其改变这一贸易条款。经过不懈努力,船厂同意和设备出口商协商,并最终成功争取到将贸易条款从CIF改成FCA。而中远海运特运也不辱使命,在与船厂签署上述端到端全程物流合同后,第一批次就将该批高价值货物顺利地从国外工厂承运到国内船厂,并圆满完成全程货物运输保险和清关工作,服务质量获得客户高度肯定,为后续与该船厂及更多国内进出口大型设备企业开展更广泛、深入的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该批次货物之前,公司工程物流项目小组还顺利承运、交付了该项目中的第一批次集装箱货物(备件),物流范围包括从芬兰工厂接货到广州南沙国际集装箱码头交货。

  后续中远海运特运将在本次操作经验基础上不断总结和优化,努力将中国进出口设备门到门(端到端)全程物流服务打造成标准化、可持续运营的产品线,为国内众多进出口大型设备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整体物流供应链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