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安全信息通报 |
发布日期:2021-07-09 作者:裴凯 访问次数: |
2021年7月5日 集团安全监管本部供稿 2020年6月份集团船舶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一、集团检查缺陷分析及提醒 6月份,集团安全检查组共检查船舶43艘,单船平均缺陷12.5项,平均评分83.0,评定3艘重点督查船舶,没有优秀船舶。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提醒如下: 1.要加大船舶驾驶台班组管理力度,督促做好航行值班工作,切实落实雾航安全措施:近期检查发现驾驶台航行值班状况出现一定下降,如部分驾驶员在值班期间到海图长时间停留、到报房发送报文,没有保持连续瞭望;个别船舶不在航海日志如实记录能见度不良天气情况,船长上驾驶台后不采取备车等雾航措施,也没有一直在驾驶台监督航行,航行安全管理失职。中国沿海当前处于雾季,大雾天气多发,航行安全风险较高,各公司要督促船舶严格落实雾航等安全管控措施,切实做好航行安全工作。 2.要指导船舶提高消防救生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保能力,正确处置发现的问题:如部分船舶忽略了对救生艇艇底塞的检查,不能及时发现浮球缺失或浮球开裂;救生艇艇体因碰撞出现严重的裂纹,船舶仅在外表面进行处理,没有向公司申请修理;全封闭救生艇天窗漏水,仅在密封胶条处临时衬垫;救生艇吊艇架液压系统有异响不能正常操作,船舶既不检查自修,也不向公司汇报;部分需要自动启动的消防设备,空气泵水泵都处于手动启动模式等。 3.要提高岸基支持和指导力度,根据严重程度合理安排船舶故障修理:部分船舶临近修船,公司和船舶都放松了对关键设备的检修力度,存在将故障和问题全部拖到修船解决的错误认识,临时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增加了船舶安全风险和外部检查滞留风险,应急管理工作明显不足。 二、外部检查缺陷分析及提醒 1.6月份,集团船舶接受港口国检查发现的缺陷,主要集中在消防救生、航行和劳工公约等方面,火警探头、救助艇艇机、应急发电机、副机安保系统和作息时间记录方面发现缺陷较严重,需要各单位、船舶引起重视。 2.6月份,集团船舶接受船旗国检查发现的缺陷,主要集中在救生消防、航行安全和防污染等方面,进出港航行的机电设备安全、海图更新、应急演习操作及职责、货舱烟雾探测系统取样管路、防火风闸、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等方面存在问题较多,需要各单位针对性做好自查和整改。 (裴凯整理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