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安全信息通报 |
发布日期:2021-05-07 作者:裴凯 访问次数: |
2021年5月6日 集团安全监管本部 近期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动态 ◆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优化海上交通条件,提高安全保障水平;二是强化船舶、船员管理,规范海上交通行为;三是严控行政许可事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完善海上搜救机制,健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修订后的《海上交通安全法》共10章122条,新增了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船员在船工作权益保障制度、船员境外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等8项法律制度;充实完善了船员管理制度、货物与乘客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等6项法律制度;首次将船员权益保障写入国内法律,此外对各类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意见》提出,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到2022年底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格局,2023年后转入常态化运行。《意见》围绕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着力提升运行和管理水平、着力夯实各方责任、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强化保障措施等5个重点方向,提出了14项具体措施。 ◆ 4月27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了《中国沿海航行船舶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指引》。《指引》从进入渔船密集区水域之前、经过或邻近渔船密集区水域期间的航行航法,采取避让行动应注意的事项,以及发生碰撞后的应急救助措施三方面提出建议,以保障航行安全,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 ◆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突出精准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进一步明确层级职责、科学确定重点检查企业、聚焦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同时严格执法处罚、密切行刑衔接、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创新执法模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和屡罚不改、屡禁不止问题,以高质量执法推动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加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落实企业守法责任等四个方面提出要求。按照《指导意见》要求,2021年6月底前,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明确纳入标准,完善正面清单管理制度。9月底前,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完成现有正面清单企业清理核实,按程序做好纳入工作,重新向社会公布。 (裴凯整理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