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远海运重工与中国船级社签署《框架合作协议》 |
发布日期:2021-03-26 作者:闫金峰 访问次数: |
本报讯 通讯员 闫金峰报道 3月16日,大连中远海运重工与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大连中远海运重工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王彧、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总经理张辉出席仪式并代表双方签署《框架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上,双方从战略层面对可以开展的合作领域进行了分类策划并达成共识。框架合作协议涉及技术交流、规范和标准研究、船型选择和认可、新建船舶、营运船舶、海洋工程装备、质量管理控制等十一项领域。 为确保协议的实施,双方同意成立大连中远海运重工与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全面合作领导小组,由双方领导和执行层面人员共同组成;分别指定大连中远海运重工质量部和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建造处作为联系部门,负责协议项下具体项目和事务性工作的协调,并负责准备和承办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双方将在2022年初,共同对年度合作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 |